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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化的国际物流服务商 - 深圳市易起国际速递有限公司
商务舱旅客津贴:
每位乘客可携带 两 件随身行李,每件随身行李的尺寸不得超过 45 英寸(22 英寸 x 14 英寸 x 9 英寸或 56 厘米 x 36 厘米 x 23 厘米),重量不得超过 7 公斤/15 磅
经济舱乘客津贴:
每位乘客可携带 一件 随身行李,尺寸不得超过 45 英寸(22 英寸 x 14 英寸 x 9 英寸或 56 厘米 x 36 厘米 x 23 厘米),重量不得超过 7 公斤/15 磅。
免税物品包含在您的随身行李限额内。
所有超出限制的超额或大件手提行李将被拦截并存放在飞机货舱中。超出的随身行李将收取费用(无论是否使用托运行李限额)。
除了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限额外,乘客还可以在随身行李之外再携带 1 件小件物品登机,如果遇到电池货物无法发运的情况,可以联系易起国际速递快递到国外。这些项目包括:
在登机口,所有超出限制的超重或大件手提行李将被拦截并存放在飞机货舱中。
请在起飞前至少 30 分钟前往登机口,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安排您的超重手提行李。为维持准时出发,香港航空保留拒绝接纳迟到乘客的权利。非常感谢您的合作。
所有正常旅程中携带液体、气雾剂和凝胶物品的限制均相同。 但请旅客注意,如果携带每瓶超过100毫升且总量超过1,000毫升的任何形式的液体、气雾剂或凝胶(包括免税品,无论是否密封),不得登机。机场安检官员将在登机前对所有乘客的随身行李进行二次安全检查。所有这些违禁物品必须在登机前立即处理掉。
对于前往澳大利亚且没有转机航班的旅客,他们可以通过最后一个航段的机上免税销售购买液体气雾剂和凝胶类物品。
危险品运输意识
危险品是指能够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害,并被列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危险品清单或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分类的物品和物质。
该规定禁止旅客行李中夹带危险品。但是,某些物品可以在手提或托运行李中携带,但数量有限且仅供个人使用。
许多类型的危险品都可以作为货物运输,前提是这些危险品在分类、限制、包装和申报方面符合 IATA 危险品规定的适用运输条件。
香港境内的危险品空运受香港民航处监管。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乘客、机组人员和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完全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定的情况下携带或接受航空旅行危险品是违法的。
危险品的定义
危险品是指能够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害,并被列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危险品清单或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分类的物品和物质。
危险类别
根据产生风险的具体化学特性,危险品分为九类(此外还有几个子类)。有些危险类别由于类别范围较广,还进一步细分为危险区划。标记和接受为危险品的物品不能作为托运行李或随身行李运输,除非 CSM(通用安全方法)或 DGR(危险品法规)另有允许。下面列出了九个危险类别及其划分,
1 类 - 爆炸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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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示例 |
例子 |
1.1 项 -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1.2 项-具有喷射危险但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第 1.3 项 - 具有火灾危险、轻微爆炸危险和/或轻微喷射危险但存在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1.4 项 - 不存在重大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1.5 项 -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的物质 1.6 项 - 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其不敏感的物品 |
弹药、烟花、照明弹、TNT、炸药或鱼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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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类 - 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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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2.1 项 - 易燃气体 2.2 项 - 不易燃、无毒气体 2.3 项 - 有毒气体 |
2.1 项 - 丁烷、丙烷、乙炔和打火机 2.2 项 - 灭火器、液氮或液氦 第 2.3 项 - 大多数有毒气体禁止航空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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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类 - 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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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该类没有细分 |
打火机燃料、稀释剂、油漆、酒精、丙酮和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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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类 - 易燃固体;易自燃的物质;与水接触时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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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4.1 项 -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物 4.2 项 - 易自燃物质 第 4.3 项 - 与水接触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4.1 项——赛璐珞、火柴或硫磺 4.2 项 - 磷 4.3 项 - 电石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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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类 - 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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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5.1 项 - 氧化剂 5.2 项 - 有机过氧化物 |
5.1 项 - 氯酸钙、硝酸铵肥料和漂白剂 5.2 项 - 过氧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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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类 - 有毒和传染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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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6.1 项 - 有毒物质 6.2 项 - 传染性物质 |
6.1 项 - 砷、尼古丁、氰化物、杀虫剂和士的宁 6.2项——细菌、病毒、生物制品和医疗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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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类 - 放射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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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该类没有细分 |
用于研究的含有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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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类 - 腐蚀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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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该类没有细分 |
温度计、酸、碱和湿电池中含有的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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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类 - 杂项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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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部门 |
例子 |
该类没有细分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存在其他类别未涵盖的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
石棉; 二氧化碳,固体(干冰); 救生器具; 发动机,内燃 |
危险品须知
可能含有或表明存在危险物品的物品的典型示例有:
行李类型 |
可能的内容 |
呼吸设备 |
压缩空气或氧气 |
野营装备 |
易燃气体、液体或固体 |
气缸 |
压缩或液化气体 |
牙科器械 |
易燃树脂或溶剂、压缩或液化气体、汞和放射性物质 |
潜水装备 |
压缩空气或特殊气体混合物。空的钢瓶是可以接受的。潜水灯可能包含可充电铅酸电池,在空气中工作时会产生极高的热量。为了安全携带,灯泡或电池必须打折 |
家用清洁剂 |
去污剂和清洁剂可能含有氨 |
摄影器材 |
可能含有危险化学品 |
冷冻食品 |
可以用干冰包装 |
电子设备 |
开关设备和电子管中的磁性材料或汞或不间断电源中的湿电池 |
电力驱动 设备(轮椅) |
可能包含湿电池或锂电池 |
远征装备 |
爆炸物(火炬)、易燃液体(汽油)、易燃气体(野营气体) |
摄制组或媒体 设备 |
爆炸性烟火装置、内燃机发电机、湿电池 |
燃料、燃料控制单元 |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或易燃气体 |
家庭用品 |
易燃液体,如溶剂型油漆、漂白剂、排水沟清洁剂等 |
仪器 |
含有汞的气压计、水银开关等 |
摄影用品 |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或腐蚀性物质 |
备用锂电池和便携式充电器运输须知
托运行李中不得携带备用锂电池和便携式电池充电器;仅允许随身携带-
关于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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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行李中的备用锂电池 |
安装在随身行李中的设备中的锂电池 |
≤ 100 瓦时 |
每位乘客 20 件 |
每位乘客总共 10 件 * |
>100 至 ≤ 160 瓦时 |
每位乘客 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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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瓦时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
每位乘客托运行李中携带的含有锂电池(每块 160Wh 或 2g 以内)的设备/电子设备的数量上限为 10 件,行李内最多 10 件。例如:
- 每位乘客总共 10 件(例如一名乘客托运两件行李)
- 一件行李最多 10 件(例如两名乘客只能托运一件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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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机场服务人员
有任何询问
集成锂电池智能包
智能包既是托运行李,也是随身携带的包,集成了锂电池、电机、移动电源、GPS、GSM、蓝牙、RFID 或 Wi-Fi 技术。智能包不会被视为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他们的电池将作为移动电源或备用锂电池处理。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装有不可拆卸锂电池的智能行李袋将不能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
携带 SMART Bag 旅行时,请务必向我们的值机人员申报。
您可以携带锂电池供电的智能包旅行,前提是:
对于托运行李
对于随身行李
请注意,如果您的智能行李由瓦时额定值超过 160Wh 的锂电池供电,则我们将不予受理。
如果无法取出电池,则不允许将智能包作为托运行李或随身行李运输。
请勿携带香港受限制物品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居民、旅客或过境香港国际机场的旅客在香港境内携带以下物品,不论这些物品是否存放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均属违法:http: //www.police.gov.hk/ppp_en/04_crime_matters/cpa/cpa_at_01.html
禁止电动滑板车 (或称为airwheel、solowheel、hoverboard、mini-segway、其他平衡轮) 。
由于可能存在火灾风险,香港航空全面禁止在所有香港航空航班上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运输此类设备(电动滑板车或称为airwheel、solowheel、hoverboard、mini segway、其他平衡轮及相关配件)。上述处理适用于携带连接 HX 的锂离子电池小型车辆的联运过境旅客。
根据行李规定,香港航空乘客不得携带锂离子电池小型车辆登机。如果这些物品被带到机场,该物品将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被拒绝,乘客有责任在登机前安排处置此类违禁物品。由于该等物品有易燃危险,香港航空不会储存该等物品。
请注意:
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起,乘客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中禁止携带由锂离子电池供电的小型车辆。
重要通知:托运行李中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政策
如果您在托运行李中携带便携式电子设备旅行,乘客必须确保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 关闭完成
(2)为确保PED不会意外开机而产生爆炸危险,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前应使用柔软的材料(如衣服)将PED包裹起来。
请勿运输非法物品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居民、旅客或经香港国际机场过境的旅客,无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内,均不得在香港境内拥有或管有以下非法物品。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 100,000 元及监禁 14 年。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警务处网站( http://www.police.gov.hk/ppp_tc/04_crime_matters/cpa/cpa_at_01html )。
枪支弹药
违禁武器
根据 《武器条例》第217章 ,违禁武器包括:
酒精消毒产品
随身行李中的液体、气雾剂和凝胶必须使用容量不超过 100毫升的容器运输。物品应包装在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乘客的总容量不超过1L/1KG。
超过规定数量的物品应存放在您的托运行李中。每个集装箱的容量/重量不得超过0.5L/0.5KG,每位乘客的总净含量不得超过2L/2KG。
含有腐蚀性液体的消毒产品
含有二氧化氯、亚氯酸钠等腐蚀性物质的产品属于第8类危险品——腐蚀性物质,不允许携带登机或托运。
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随身行李限制
各国已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制定的新准则对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运输实施限制 。
限制如下:
LAG 的示例包括:
上述 LAG 限制的豁免适用于:
关于乘客在澳大利亚航班上携带液体、气溶胶和凝胶的安全规定
携带液体旅行的限制与常规旅行相同。
但请注意,香港国际机场门口会对所有前往澳大利亚的乘客进行液体物品的二次安全检查。这是为了确保不携带过多液体、气体或气溶胶物品(每瓶超过 100 毫升,总计 1,000 毫升)登机。所有过量物品/液体数量必须在登机前立即处理掉。
抵达澳大利亚而无需转机的乘客可以在旅程最后一个航段的机上购买免税液体物品。
以下国家/城市对出港航班实行上述限制。
国家城市 |
详情及网站 |
中国大陆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只有简体中文)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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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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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参见上述限制) |
菲律宾人 |
所有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均禁止带入随身行李。 |
越南 |
(参见上述限制) |
对于我们合作伙伴运营的航班
当乘坐我们合作伙伴运营的航班旅行时,适用运营承运商的行李政策。详情请访问运营商的网站。
登机旅客安全须知
香港民航处
禁止旅客携带下列物品登机:
任何长度和描述的刀和类似刀的物体;或带刀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用餐具、刀具、剪刀或剃须刀刀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自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从中国大陆任何目的地出发的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用飞机。
公告详情(仅简体中文)请登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
以上是关于<%=香港航空公司关于电池等危险品货物携带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香港航空公司关于电池等危险品货物携带的规定内容,请联系我们易起国际速递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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