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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电子烟弹或电子烟油国际快递运输指南
发布时间:2023-9-21 作者:admin 文章分类:国际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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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电子烟或电子香烟也可称为个人蒸发器 (PV) 或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 (ENDS),尽管后面这些术语不太常用。电子烟是无烟无烟的电池供电设备,但通常含有尼古丁。该机制使用锂电池来加热液体,然后将其转化为蒸汽。吸入的正是这种蒸气。
电子烟由三个主要部件组成:电池(锂)、雾化装置和含有尼古丁溶液的烟弹。
带有刻度尺的电子烟补充芯
带有两个补充烟弹的电子烟典型销售包装
法规
电子烟的供应或运输立法没有豁免。它们仍然需要满足 2009 年化学品(危险信息和供应包装)法规 (CHIP)、欧洲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CLP)、注册法规中规定的供应法规标准化学品法规 (REACH) 的评估、授权和限制,以及运输法规、相关运输方式,例如公路 ADR、航空 IATA。
烟草产品指令和药品指令
电子烟不属于烟草产品指令的范围,但有建议将含量超过 4 毫克/毫升 (0.4%) 的电子烟重新分类为医疗产品,因此,它们将受到药品指令 2001/83 的约束/EC。
电子烟工业贸易协会 (ECITA) 代表电子烟行业开展工作,并建议“要么将电子烟从烟草产品指令 (TPD) 中删除,而将其置于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GPSD) 之下,就像现在一样,或者将提案中的水平从0.4%(起草时)提高到5%(重量比体积),并对该水平进行一些明确,以确保其易于执行。”
芯片/CLP
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弹需接受 CHIP 审查。CHIP 正在被 CLP 取代,并将于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撤销。这两个法规都规定了危险物质和制剂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根据 CHIP 和 CLP,尼古丁被归类为有毒物质,并在 CLP 附件 VI 中列出了部分统一的分类。它也被列入毒物清单,但如果混合物中的含量不超过 7.5%,则可免除毒物清单要求。
根据电子烟工业贸易协会 (ECITA) 的数据,欧洲电子烟中的尼古丁浓度各不相同,但通常在 0 毫克/毫升至 36 毫克/毫升 (0–3.6%) 之间。
因此,分类将根据尼古丁的浓度而变化,如下所示。
浓度范围
分类(CHIP系统)
低于0.1%
CHIP 下不危险
0.1% 至 1% 之间
有害
1% 到 7% 之间
有毒的
大于7%
剧毒
因此,大多数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弹在CHIP下被归类为危险制剂,在CLP下被归类为危险混合物。
根据 CHIP,需要以下信息:
  • 商品名称。
  • 欧洲经济区国家负责供应物质的人员的姓名、完整地址和电话号码。
  • 制剂成分的鉴定导致其被归类为危险制剂(尼古丁)。
  • 标称数量(标称质量或标称体积)。
  • 任何危险迹象(例如“有害”)以及相应的符号:
  • 完整列出了相关的风险和安全短语,例如吞咽有害、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笔记:
接触皮肤后,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如果吞咽,请立即就医并出示该容器或标签。
如果根据 CLP 进行分类和标记,则适用类似的标记规定。
抵达
进口液体或香烟时,REACH 适用。
提供安全数据表 (SDS) 的要求属于 REACH SDS 要求第 31 条,其中规定“物质或制剂的供应商应向物质或制剂的接收者提供根据附件 II:(a) 物质或制剂符合指令 67/548/EEC 或 1999/45/EC 规定的危险分类标准。
因此,例如,当将液体发送到公司时,工人可能会填充墨盒,因此需要 SDS。
当发送零售供应的试剂盒时,不需要 SDS,因为这属于 REACH 第 31 (4) 条的规定:“如果向公众提供或销售的危险物质或制剂已提供足够的信息,则无需提供安全数据表使用户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除非下游用户或分销商提出要求。”
然而,必须包含足够的信息,这可以通过提供“使用说明”传单来实现。如果下游用户或经销商请求 SDS,则必须提供。虽然法律没有要求提供这些产品,但一些超市却要求提供。
运输规定
尼古丁符合所有运输方式的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尼古丁本身的联合国编号为 1654,尼古丁包装类别为 II。然而,烟弹中的液体是一种制剂,因此当尼古丁浓度超过1%左右时,联合国编号3144,包装组I、II和III的尼古丁制剂液体NOS与电子烟尼古丁制剂有关。两个联合国编号均属于 6.1 类,有毒。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考虑了对液体的要求,但也对锂电池的运输提出了要求。
目前有提案修改ADR中关于禁止在处理危险品时使用电子烟的措辞。法规目前提到在处理危险物品时禁止吸烟,但措辞将改为:“该禁令也适用于电子烟的使用。”
美利坚合众国的担忧
人们对电子烟的安全性和可能的健康影响有很多担忧。在美国,电子烟目前不受美国食品药品协会 (FDA) 监管。FDA 最近对其担忧发表了评论:
“FDA 尚未评估任何电子烟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当 FDA 对某些样品进行有限的实验室研究时,FDA 发现了重大质量问题,表明用于制造这些产品的质量控制流程不合格或不存在。FDA 发现,标记为不含尼古丁的烟弹中含有尼古丁,并且具有相同标签的三种不同电子烟烟弹每次抽吸时释放的尼古丁量明显不同。专家还担心,电子烟等产品的营销可能会增加年轻人的尼古丁成瘾性,并可能导致孩子们尝试其他烟草产品。”
充电器
在提供给电子烟充电的电源适配器时,必须是安全的,并符合1994年电气(安全)设备法规和2006年电磁兼容法规。此外,还必须标有以下内容:
  • CE 标记
  • 制造商或责任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 唯一标识符,例如型号、类型、批次/序列号
  • 额定电压、功率/电流和频率。
市场上已经出现多起无品牌充电器的案例。经查,其不符合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 接线未机械保留
  • 缺乏指示
  • 充电器过热
  • 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 插头部分不合格
  • 通过次级部件触电。

涉及电子烟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事实上,就在最近的2014年5月20日,一名妇女因电子烟引发火灾而被严重烧伤。这名女子用手机充电器给香烟充电,晚上睡觉时把它放在床边充电。人们认为充电器对于电子设备来说功率太大,导致其过热并“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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