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兴趣将这些玩具出口给美国的客户,但我们从某全球运输公司的代表那里听说我们有兴趣与之合作,这些类型的玩具通常受 FDA 作为 II 类医疗玩具进行监管设备。
我已经开始做一些研究,但我对一些事情很好奇。首先,我们的产品一定要在FDA注册吗?否则我们的产品出口到美国会面临处罚吗?我们不认为我们的产品本身是“医疗设备”,因为我们并不断言它们除了简单的快乐之外还提供任何好处。我的意思是,是否每个向美国发货的制造商/性玩具公司实际上都在 FDA 注册?我刚刚开始研究这个过程,至少可以说它似乎相当繁重。当然,我们确实希望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这就是我提出要求的原因。
另外,我看到用于治疗用途的生殖器振动器被视为 II 类设备,但实际上是“510(k) 豁免”?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我们向 FDA 注册我们的振动器,我们就不必为这些产品提交 5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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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监管治疗用振动器(产品代码 IRO/法规 890.5975)和治疗用生殖器振动器(产品代码 KXQ/法规 884.5960)等设备。这些是医疗设备;性玩具则不然。话虽如此,它们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这可能会给美国海关带来问题。